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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7  浏览次数:67
核心提示:原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从事网络传销一案,已经本局调查
原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从事网络传销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本局于2018年6月8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8]53号),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本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汉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向汉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附件:《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8]53号)(内容详见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hanshou.gov.cn/sczl/)

特此公告

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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