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欢 董冰)今年6月份,西安市房管局发布房产新政23条,加码对商品房交易秩序的管控。其中,也明确了公证摇号售房的程序。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公证工作,7月6日,省公证协会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省公证协会出台公证机构办理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公证实施细则,对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公证全过程,包括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细则明确:
摇号过程中,至少指派4名公证人员办理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公证,其中,至少有1名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
电脑摇号软件需由公证机构或公证管理机构提供,摇号专用电脑不得接入互联网,不得安装摇号活动所需程序之外的其它程序;
传统摇号,至少有两台备选摇号器具;细则还明确,公证机构需在摇号前、摇号结束及选房结束后,对审核通过的意向登记购房人名单、摇号方案、摇号所使用的器具、电脑和选房结果等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编辑: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