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尤)7月12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渝北区爱卫办副调研员金廷忠收取好处费问题。
2012年,渝北区大湾镇金凤村实施农村改厕项目,金廷忠利用负责验收农村改厕项目的职务之便,收受大湾镇金凤村原党支部书记贾某某6000元。2018年3月,金廷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被追缴。
2.巴南区圣灯山镇天坪村党总支书记张在明、村主任杨泽礼、村综合服务专干徐微、村综合治理专干彭天武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张在明、杨泽礼、徐微、彭天武在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中,将不符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申报条件的亲属纳入申报范围,违规获得扶贫补助5350元。2018年4月,张在明、杨泽礼、徐微、彭天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巫溪县菱角镇桐岭村原村主任李相奎骗取扶贫搬迁资金问题。
2014年11月,李相奎在协助菱角镇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子高某的名义骗取扶贫搬迁资金2.4万元。2018年4月,李相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开州区巫山镇水口村党支部书记刘道建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贴问题。
2012年,水口村在实施农村改厕项目过程中,刘道建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虚报15口新建厕所套取7800元发放给村组干部。2018年4月,刘道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