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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执行监督挽回国有财产4亿多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4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原标题:广东:执行监督挽回国有财产4亿多元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王磊)广东省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
原标题:广东:执行监督挽回国有财产4亿多元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王磊)广东省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年均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000余件,提出抗诉约300件,发出检察建议500余件。2016年至2017年,广东省检察院还联合该省高级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督促法院清理款项166亿余元,发放93.72亿元。

  据介绍,2015年1月至今,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3328件,办结3121件,向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1388件,已被采纳1171件,采纳率约84.4%。

  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对在执行案件中可能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依职权启动监督931件,尤其注重对违法执行、贱卖国有财产和怠于执行国有企业债权等情形的监督,经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463件,促成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亿多元,强化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2016年至2017年,广东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还联合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共同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活动中,共督促法院清理款项166亿余元,发放93.72亿元。

  下一步,广东省检察机关将针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和行政决定的执行活动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专项监督。广东省检察院还将定期开展全省执行检察建议的质量评查工作,建立评查情况通报制度,提高检察建议针对性和说理性,探索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组建监督协调指挥中心,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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