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镇江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市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将加大对全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守信经营,主动落实进货查验、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对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结合监督检查与经营者签署《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安全责任承诺书》,在集中经营场所或者群众相对聚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或悬挂宣传标语,引起社会关注,提高群众参与度。认真组织,全面完成全省下达的实体店电动自行车和配件的质量抽检任务。根据网络监管要求,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在加强城市主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农村等边远地区新生电动车经销点、维修点的质量监管,扩大监管的覆盖面。对检查中发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更换大功率电机或大容量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等违法行为和消费投诉中发现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偷换配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抽检中发现的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行为坚决按照“批次一一对应”的要求予以查处,及时将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该局在整治期间还将特别注重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信息处理,对涉及电动自行车咨询、投诉、举报信息要定期统计和分析,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和消费警示、提示的发布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或移送移交。
欧阳习珍 孙方华 陈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