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6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即日起,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试行推广应用海南省统一版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使用“交管12123”APP进行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实现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
据介绍,驾驶人可通过注册使用“交管12123”APP板块中的事故快速处理功能,实现快速采集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在线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或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在线认定。民警通过后台对双方当事人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与定责后,最终以短信息的方式将事故定责结果反馈给双方当事人,协助当事人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的适用范围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方车辆及驾驶人证件均齐全有效,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入事故快处模块,根据APP操作提示录入事故相关信息,选择自行协商或者交警在线认定,生成自行协商协议书或者简易程序认定书。
交警提醒,发生适用快处快赔交通事故时,请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牌,拍摄现场照片后将车辆挪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地点。对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 可在线快处的21种事故 /
1、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追尾)。
2、在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遇绿灯亮时,转弯机动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机动车先行的。
4、遇红灯亮时,右转弯机动车未让被放行的机动车先行的。
5、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
6、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7、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未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机动车先行的。
8、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的。
9、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未让左转弯的机动车先行的。
10、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1、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机动车先行的。
12、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3、违反标志标线的。
14、逆向行驶的。
15、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6、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7、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8、不按规定倒车的。
19、溜车的。
20、开关车门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21、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