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金 » 北京 » 顺义区 » 正文

发改委谈购买力“外流”:将严打假冒伪劣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浏览次数:124
核心提示:原标题:发改委谈购买力“外流”:将严打假冒伪劣产品中新社北京8月2日电(汪圣钦)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原标题:发改委谈购买力“外流”:将严打假冒伪劣产品

中新社北京8月2日电(汪圣钦)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在谈到越来越多民众选择出国购物时表示,要通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宣传等手段提振消费者对国内产品和服务的信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消费,海淘的人数不断增加,尤其是在高端医疗等一些服务领域,中国民众海外消费数量较大。

对此,刘宇南表示,“购买力”外流的出现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内居民对高品质、高端产品和服务需求旺盛,而国内市场暂时无法满足民众所需。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对国内产品和服务信心不足。

刘宇南表示,要解决购买力“外流”的局面,需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从供给来讲,要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大力支持国内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突破核心技术,带动产品创新,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质量。要积极推动国内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优质形象的品牌和企业。

从质量来说,要加快完善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此外,还要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十分相关的重点消费品,构建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

从信用来看,要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采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起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民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和消费预警提示。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

从维权来讲,要加快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部门协作机制,畅通消费者的诉求渠道,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相关制度。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积极作用。

 
 
[ 大金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大金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