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微信远程执结借款纠纷案 “你好!请问是罗某某吗?我是南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法官,你与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对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是该案的承办法官,我的身份你可以打我院办公室电话核实,待核实后请与我联系。”4日,南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通过微信与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不但效率高而且还节约了执行成本。 被执行人罗某某与北京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湛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裁决:一、确认被申请人罗某某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1253.53元;二、限被申请人罗某某自2017年5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止,按月等额本息向申请人还款,每月还款金额为423.33元;三、被申请人若未按上述第二向约定按、足额履行任一期还款,付息义务且逾期达到5日以上,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到期利息。并自逾期之日起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因罗某某未履行偿还义务,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执行本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被执行人邻里了解到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这让执行法官有些犯难,该案标的不大,如果根据了解的信息远赴他省区寻访被执行人,即便能结案,来往的开支也会超过案件标的本身,无疑是一种奢侈。执行法官经再三思考,决定换一种方式执行,于是向邻里平时跟被执行人关系较好的要了被执行人的微信号,并添加了被执行人为好友。好友添加成功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表明身份,并向其提供验证其身份的方式,再取得被执行人的信任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将相关法律文书发送给被执行人,并耐心解答被执行法人的疑问,向其释法明理。终于,努力必会换来收获,被执行人将全部执行款转入本院账户,执行法官为其办理手续,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