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月20日起,盐城出租车运价上涨、不打表乘客可拒付费 扬子晚报网6月6日讯(记者 范木晓子)盐城市巡游出租车运价多年未作调整,由于运营成本有较大上升,为兼顾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双方利益,6月6日下午,盐城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改革及调整情况。 据了解,本次运价改革和调整是在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且于2018年6月20日起实施,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府指导价制度。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二是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计程运价:起步价由7元/3公里调到8元/3公里,计程单位运价由1.60元/公里调到1.80元/公里;返程加价由5公里以上调整到7公里以上加收50%空驶费。 计时运价:行驶速度在12公里/小时以下(包括停驶)的时间,累计每3分钟作为计时计费时段,在按里程计费基础上加收低速行驶费0.40元/分钟。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05:00)0.30元/公里。 同方向乘客,在征得第一乘客同意后,合乘里程分别按70%计算,并分别打表收费。 配合本次运价改革和调整,市交通局对车载计价系统等作了升级更换,计费更加透明。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打表收费,对不打表收费的,乘客有权拒付费用。市物价局、交通局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及调价顺利实施。 编辑:王育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