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恐吓交警涉嫌阻碍执行公务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王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规定不仅包括机动车,同时还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一名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拦停后,不但不配合检查,还与后座的乘客一起当街恐吓推搡警察。前两天,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土门中队交警正在城西客运站门口治理非法营运的电动车时,一名男子骑车载人歪歪扭扭地驶来,交警拦停男子后,没想到他们不但不配合检查,还动手动脚。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土门中队交警杜世平:“用手将民警手抓住,后座上坐着的乘客伸手就抓住我们民警的脖子,当时我就在旁边,我就赶过来支援。”交警迅速将两人控制并带上警车,不料上车后两人更是嚣张,不仅恐吓民警,还不停的用头撞击警车玻璃。经交警检测,驾驶人当时已超过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标准,属于醉酒后驾车非机动车,并且存在违法载人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此外,驾驶人同搭载男子还存在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杜世平:“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和违法载人,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他们阻碍执行公务,我们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编辑: 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