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6日讯(记者 刘永涛 通讯员 王志平)年交保费3372元,获赔130万元。日前,泰康人寿湘潭中心支公司办结一件巨额理赔案,诠释了保险的保障功能作用。
2017年1月,投保人康女士为其丈夫林先生投保了“泰康全能保2015保障计划”和“综合意外保障计划”,保额分别为12万和10万,保费分别为3192元和180元,其中“全能保2015保障计划”对交通意外身故有10倍赔付的责任。
今年2月,被保险人林先生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身故。投保人康女士迅速报案,泰康人寿湘潭中心支公司经多方查勘核实,最终将130万元理赔款赔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