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董冰 李欢)继西安市发布房产新政23条后,陕西省公证协会昨天(7月6日)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公证实施细则,对西安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公证全过程,包括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
细则明确:摇号过程中,至少指派4名公证人员办理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公证,其中,至少有1名经法定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电脑摇号软件需由公证机构或公证管理机构提供,摇号专用电脑不得接入互联网,不得安装摇号活动所需程序之外的其它程序;传统摇号,至少有两台备选摇号器具;细则还明确,公证机构需在摇号前、摇号结束及选房结束后,对审核通过的意向登记购房人名单、摇号方案、摇号所使用的器具、电脑和选房结果等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编辑: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