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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宝鸡将鸣放防空警报 扩大市民熟悉警报信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3  浏览次数:178
核心提示:原标题:7月14日宝鸡将鸣放防空警报 扩大市民熟悉警报信号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记者从宝鸡市人防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
原标题:7月14日宝鸡将鸣放防空警报 扩大市民熟悉警报信号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记者从宝鸡市人防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宝鸡市民国防意识,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宝鸡市将在7月14日(宝鸡解放纪念日) 上午鸣放防空警报。宝鸡市人防办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紧张,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人民防空、防灾警报是迅速正确传递空情、灾情的有效手段。为了使宝鸡市民熟悉警报信号,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抗灾自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经宝鸡市政府研究决定,每年7月14日(宝鸡解放纪念日)为宝鸡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防灾警报:鸣10秒,停20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

防火警报:鸣20秒,停10秒,反复6遍为一个周期;

突发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为一个周期。

试鸣时间确定为:上午9时18分至10时试鸣防空警报,10时18分至11时试鸣防灾警报,警报试鸣范围为宝鸡全市所有县区。

宝鸡市人防办提醒宝鸡市民能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防灾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同时保持警惕,如发现不法分子借此制造混乱,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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