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毒糖杀人案”当事人李锦莲申请4140余万元国家赔偿
今日,江西“毒糖杀人案”当事人李锦莲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健康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1402694.6元的国家赔偿,并要求法院就当年错判造成的影响向自己赔礼道歉。
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该申请。
1998年10月,江西遂川县两男童在食用捡来的“桂花奶糖”后中毒身亡。经警方鉴定,糖纸上有“毒鼠强”,48岁的李锦莲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带走。次年,吉安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锦莲死刑缓期执行。
经申诉及最高法指令再审后,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再审宣判,改判李锦莲无罪。此时,李锦莲已服刑19年。
今日,李锦莲除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还首度向监察委提出追责申请。
▲今日提交完材料后,李锦莲和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口合影。受访者供图 据统计,李锦莲因错案而失去人身自由长达7175天,具体包括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李锦莲在遂川县横岭乡乡政府、盆珠派出所和遂川县刑警大队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67天;第二阶段是其被关押于遂川县看守所及南昌监狱,共计4713天;第三阶段是2011年江西高院第一次再审案件,并维持错误的有罪判决,导致李锦莲继续服刑直到第二次再审被宣告无罪,共计239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