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通知》要求,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由我委、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强化围填海管控意识,严格审批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