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7岁杀人犯”19年后迎清白,跪告亡故双亲:咱一家无罪了
今天(8月9日)上午,该案终于有了结果,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 廖海军在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自己终于摆脱了“最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身份,感谢唐山中院敢于纠错的勇气。但同时他也表示, 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廖海军的内心还是充满了忐忑不安的成分。“案件的最终判决无非两个结果,一是判决无罪,二是维持原判。至于到底是什么结果,我还是无法预测。” 下午廖海军坐车回到老家唐山市迁西县新集镇新集村,来到父母的坟前,摆上白酒水果等祭品,向父母恭恭敬敬磕头祭拜,告慰父母亡灵。 祭拜父母之后,廖海军决定返回自己位于秦皇岛北戴河的家。在途中,他向紫牛新闻记者详细描述了听到宣判时的感受。 8月9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廖友、黄玉秀包庇再审发回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廖海军无罪,廖友、黄玉秀无罪。 原审审理查明,1999年1月17日12时许,廖海军在家中将被害人陆甲(女,殁年9岁)和被害人陆乙(女,殁年9岁)杀害,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黄玉秀协助下将二被害人尸体抛入新集村村外一废井内。原审判决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