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州省慈善总会“善行贵州·救急难”专项救助项目正式启动。首批启动“救急难”专项基金共救助了15人,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11000元。
“救急难”专项救助基金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注入启动资金300万元和贵州省慈善总会通过“慈善贵州”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合法捐赠渠道筹集的善款构成。该项目通过“救急难”专项基金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依托“慈善贵州”综合信息平台有效回应困难群众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救助需求。
据悉,“救急难”专项基金救助按照申请救助对象生活困难程度以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后自付资金额度来确定受助情况。其中,基金给予求助对象一次性救助的额度为最低2千元,最高2万元(人民币)。(记者 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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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类人可申请救助基金
以下五类人可申请救助: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之后,由于特殊突发原因造成基本生活仍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边缘贫困户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已纳入社会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居民家庭;
3、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类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困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因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类赔偿、保险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因火灾等突发意外事件、因子女上学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均在申请救助范围内。
如何申请?
应提交的材料: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救急难专项救助申请审批表,在各地民政局(慈善会)领取或者“慈善贵州”信息平台下载;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救急难救助所需佐证材料(因灾,因病等);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救助审核:村(居)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已得到政府及社会资助情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3天以上,报市州(慈善会)或者县民政局(慈善会)审核。
救助咨询电话:省慈善总会医疗援助部 0851—8650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