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敬40年|专访《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要作者胡福明:这篇文章是时代的产物 是为历史转折服务的
胡福明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40周年。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该文原稿由时任南京大学政治系教师胡福明撰写,后经数度修改,最终以《光明日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
作为当时中国最重要的政治宣言,文章发表后,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这场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成为党和国家实现历史性伟大转折的思想先导,影响和推动了中国改革的整个进程。
胡福明接受封面新闻专访
1977年,正是转折年代的前夜。
胡福明这时还只是南京大学政治系的一名普通教师。那年夏天,妻子住院,他在病房走廊的灯光下翻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和《毛泽东选集》,寻找论据,准备写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头版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成为党和国家实现历史性伟大转折的思想先导。
40年,弹指一瞬。
2018年4月29日,在南京寓所里的书桌前,一头银发的胡福明回忆道:“没想到文章发表后会有这么大反响,真是万万没有想到。”
“文章的理论观点并不是我的首创,我只是在一个特殊的‘时间点’把它写了出来。”胡福明说,文章产生的能量,并非是他的功劳,只是因为顺应了时代要求。“时代是思想之母,这是时代的产物,它是为历史转折服务的,我写了这篇文章,来推动这个历史的大转折,只能说摇旗呐喊,这个作用我起到了。”
起笔于医院走廊
胡福明好抽烟,今年已经83岁的他,每天可以抽两包香烟。他说,知道抽烟不健康,但“相比怕死,我更怕不能思考。”
勤于思考的胡老,兼具牢固的记忆力。就像他自己说的,这几十年的事情和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联合发表了一篇社论《学好文件抓好纲》,在这篇社论里提出了“两个凡是”的论调。
在胡福明看来,这种说法简直“不可思议”。
“如果承认了它,那就意味着中国停滞不前、寸步难行,我开始认识到,阻挠国家发展的根本问题就在这里。”胡福明说,“我想了很久,决定批判它,古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只有笔和嘴巴两件武器,所以我决定拿起笔来。但我没跟同志们商量,决定一个人写,文责自负,一人做事一人当。”
1977年7月初,胡福明便把文章的主题、结构确定下来。但此时,妻子张丽华在体检中查出肿瘤,住进江苏省人民医院手术。为了照顾妻子,他只得上午到学校讲课,下午到医院进行陪护,晚上则在医院走廊过夜。
“于是,我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和《毛泽东选集》陆续拿到医院。”溽暑时节,胡福明借着走廊上的灯光,蹲在地上,趴着凳子,把里面一条条关于实践的理论论述找了出来。
“前后找了近20条,我仔细阅读、排列后,开始列提纲,写了2000多字,过了一周,妻子出院,我继续在家写,前后修改了三次。”
1977年8月下旬,文章写好了,胡福明拟的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有8000字。
此时,距离这颗“春雷”炸响还有9个月的时间。
“要用,请你作些修改”
胡福明为封面新闻题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7年9月初,胡福明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寄给《光明日报》哲学组记者王强华。
他们两人是在4个月前江苏省委党校开的一个理论讨论会上认识的。当时胡福明在会上发言,指出“唯生产力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并批判了“唯生产力论”就是反对历史唯物论的论调。王强华赞同胡福明的观点,并跟他约稿,但没有出题目。
因此在写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后,胡福明就想到了王强华。
文章寄出去后,直到四个月后的1978年1月,胡福明才收到回函,里面有这篇文章的两份大样,大样注明“一九七八年一月十四日”。还有王强华的一封亲笔信,胡福明记得他在信上说,他最近出去了,不在北京,回来后看到我的稿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要说什么,我们知道,要用,请你作些修改,“不要使人产生马列主义过时论的感觉”。
“这是要求理论上更完整、严谨,不要让人抓住把柄。”胡福明说,稿子来回修改了多次。后来王强华来信对文章的修改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更贴近现实,更有战斗力。
当时没有传真机,文章大样的来往都是靠邮局,一篇即将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文字就这样在进出光明日报和南京大学的邮递员间传递着……
“本报特约评论员”
胡福明接受封面新闻的专访
1978年4月上旬,经过近3个月修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原定在《光明日报》哲学专刊第77期上发表。但新任总编辑杨西光看完这篇文章后,觉得放在哲学副刊发表可惜了,作为重要文章,要放在头版发表,影响更大。
恰此时,胡福明要到北京参会。4月13日晚上,胡福明到北京的第二天,杨西光便把他请到光明日报,在座的有王强华、光明日报理论部主任马沛文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孙长江。胡福明和孙长江有师生之谊,早前在人民大学读书时,孙曾给他们讲《周易》。
杨西光请他们来的目的就是讨论胡福明的这篇文章。“大家讨论了很多,杨西光最后讲了修改意见,我归纳起来是两点。”胡福明说,“第一点,要增强针对性、现实性,提高战斗力;第二点,要仔细推敲,防止授人以柄。”
在北京参会时,光明日报的驾驶员白天把他修改的大样拿走,晚上,驾驶员把重新排版后的大样拿回来,他接着修改。北京会后,胡福明搬到光明日报招待所,继续修改。“杨西光很重视这篇文章,把它作为改变当时《光明日报》面貌的开始。”胡福明说。
五一节将近,胡福明临返南京前,杨西光对他说:“这篇文章还要请中央党校的同志帮助修改,最后要请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审定。”
而后,文章又经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主任吴江等人的斟酌修改,最终于4月27日定稿。
为了扩大影响,这篇文章先在中央党校5月10日出版的《理论动态》上刊出,篇末注明“《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同志,本刊做了些修改。”
5月11日,《光明日报》头版刊发。在此之前,杨西光曾同胡福明商量:“文章公开发表时,不署你的名字,用‘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我们没有约你写这篇文章,是你自己投稿的。我现在就聘请你为《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你就是《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你看怎么样?”胡福明当即答道:“很好,只要文章发表了,能起更大的作用,目的就达到了。”
文章刊发后,新华社当天全文转发;5月12日,《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转载,紧接着一场全国性的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拉开了序幕。
“至此,我发现这篇文章,已由我的个人行为,发展为全国主要新闻单位的联合行动了,是要向‘两个凡是’发起全面进攻了。”胡福明说。
此时,距离文章从酝酿开始已近一年。
“这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相比胡福明的原标题,《光明日报》刊发时加了“唯一”两个字。
“标题上加的‘唯一’二字,是何人所加,长期说不清,现在查了原件,是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三人改稿时所加。”胡福明说,原稿中的“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已包含“唯一”的内容,题目加上“唯一”两个字,更有分量,读起来更有气势。
认真读罢见报稿,胡福明说他的结论有两点:一,文章的基本论点没有变,仍然是“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以实践标准批判“两个凡是”;二,光明日报的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等和中央党校的孙长江老师等对文章修改得好,都提高了文章的水平,增强了战斗力。
胡福明强调说:“这篇文章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我可以说是这篇文章的主要作者。”胡福明解释说,“我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基础,而在修改过程中又融入了集体智慧。”
如今,回忆文章出炉的前后,胡福明坦言:“文中的观点并不是我的首创,只是由我在一个特殊的‘时间点’把它写了出来。当时是万万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时代是思想之母,这是时代的产物,它是为历史转折服务的,我写了这篇文章,来推动这个历史的大转折,只能说摇旗呐喊,这个作用我起到了。”胡福明说。
记者手记:
探求真理 无所畏惧
胡福明接受封面新闻记者的专访
当与胡老面对面时,才真正感觉到,坐在我们对面的正是那一段壮阔历史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我们自中学时代就耳熟能详的篇章,当胡老亲自讲述那段过往时,所有的历史都生动起来。我们也很容易能从他身上感受到老一辈知识分子的担当,无私与无畏。
采访时,胡老还讲起一件事。文章发表后,很快传来对他不利的消息。对此,胡老说,早在一年前动手写这篇文章时,他就做了最坏的设想,甚至坐牢。“我当时就想到了,可能会有危险的,但我认为,文章的观点代表的是历史前进的方向。有句话我很欣赏,叫做人生难得几回搏,我也决定去搏一把。”
因为这篇文章,胡老的人生也出现了转折。
本来在南京大学政治系担任教师的他,收到了去江苏省委宣传部工作的通知,让他去担任副部长。“当时,我给省里写了一封信,讲了五六点不去宣传部工作的理由,包括熟悉教学工作、喜欢和学生在一起、对机关工作无经验等等,但最后也有一句,我说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服从组织的安排,结果第二天就来了电话,让我去省委宣传部报到。”
到省级机关工作后,胡老历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于2001年退休。退休后,他依然关心国家大事,读书、看报,历次全国党代会的报告、决议,历次中央委员会的决定和公报,他都认真学习。
“我现在身体不好了,眼睛也开始花了,看不太清楚字,就请老伴儿念给我听,十九大报告,都是她念给我听的,有点可惜的是,没学会用电脑。”
回首往事时,他有时也会想,如果当时没从政会怎么样?“我就是一介书生,我会一直留在学校,当一辈子老师,写文章、教学生。”胡老说,“从我内心,我更愿意做一名单纯的知识分子。”
文章发表后不久,《光明日报》给胡福明寄来10份5月11日的报纸,还有70元稿费。胡老说,10份报纸后来都被同志们要走了,当年他撰写文章的原始手写稿因为多次搬家,早已散落。不过,如今在光明日报社还保存着当年文章的修改大样,而这段过往连同胡老的名字也早已镌刻在了共和国的历史里。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