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中院宣判五起毒品案 12人因贩卖运输毒品获刑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朋乐)6月22日南京中院对五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12名被告人因贩卖、运输毒品获刑。其中有1人被判处死刑;6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获刑8年,罚金5万元。 在此次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叶伟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叶伟贩卖甲基苯丙胺约3397.33克,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与毒品再犯,依法应予严惩。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叶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静静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王静静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3425.7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5.81克,数量大,取保候审期间潜逃,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当处死刑。鉴于王静静属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王静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南京中院介绍,近期南京市毒品犯罪呈现新的特点。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大增、涉案毒品数量大;毒品种类多;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增多,毒品犯罪团伙式、家族式犯罪特征明显。 此外,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当前,南京毒品犯罪的贩运方式以公路运输为主。近年来,通过物流快递邮寄运输毒品增多。涉毒人群特征明显。利用身体有疾病、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怀孕等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再次进行毒品犯罪的累犯、再犯增多。犯罪人员的年龄日趋年轻化,女性犯罪人员有增多趋势。 编辑:林野 倪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