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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被告人多次“听不懂” 容留他人吸毒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5  浏览次数:64
核心提示:原标题:庭审现场被告人多次“听不懂” 容留他人吸毒判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欢 吴瑞生)在国际禁毒
原标题:庭审现场被告人多次“听不懂” 容留他人吸毒判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欢 吴瑞生)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面对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被告人李某竟以头晕听不懂等理由反复辩解,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李某是西安市莲湖区人,在2017年9月到12月期间,明知朋友张某是吸毒人员,还为她提供住处。在留宿期间,张某多次单独或和被告一起吸毒。直至2017年12月21日,李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刑拘。公诉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李某以听不懂、头晕等理由辩解,不愿认罪。甚至在辩护人为他解读法律词汇时,还指责辩护人。被告人一直认为,自己被刑拘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朋友张某吸毒,这是检举揭发,并不是容留吸毒。最终,面对人证物证以及法官、辩护人等的耐心普法,被告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最终,李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李某:“自己有时候那种想法是不对的,或者朋友心烦呀,替她想,吸食一点毒品。不惹事就行,是错误的。要远离毒品珍稀生命。”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这起案件特意选择在西北政法大学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审判,现场还邀请了多位大学生旁听。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何向阳:“通过本案的审理,让学生了解刑事审判的过程,一个是通过毒品案件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编辑: 陈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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