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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财富频现风险 募资额大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原标题:第三方财富频现风险 募资额大降 本报记者 方海平 乌鲁木齐报道 资管新规破刚兑、金融去杠杆、信用收缩的影响面
原标题:第三方财富频现风险 募资额大降 本报记者 方海平 乌鲁木齐报道 资管新规破刚兑、金融去杠杆、信用收缩的影响面正逐步扩大。 以恒天财富、诺亚财富、钜派集团为代表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在过去数年中规模突飞猛涨,如今,增长势头正放缓脚步。具体表现为,近期相继到期的产品由于市场、监管以及自身模式等各方面的原因,一部分出现巨额亏损、不断延长甚至无法退出等多种问题。 不过,大量产品集中爆雷只是将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了,这些并非导致爆雷的唯一原因。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市场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市场本身处于下行周期,很多前几年启动的项目其回报无法达到当时的预期,产品出现亏损也是投资中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新的监管政策频繁出台,对资管产品的运行带来很多实质影响,比如定增基金就受到减持新规的影响。 从募资规模上看,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前期高速增长的趋势已开始反转,根据上市公司一季报,诺亚财富一季度分销金融产品总募集量较去年同期减少14.9%,钜派集团同比减少23.2%。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产品出问题后,目前还很难找到有效的处理方式,主要由投资人与销售方或管理人沟通协商,投资人往往也会向监管部门投诉,也有部分投资人起诉至法院。 产品集中爆雷募资额大降 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自己管理的和代销产品)屡现风险,也是近期市场的一大关注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目前,恒天财富、钜派集团、诺亚财富、宜信财富等均有产品暴露风险,并且不止一只。 据公开信息显示,宜信财富联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喆颢资产管理(乌鲁木齐)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合作发行了喆颢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定增项目,宜信财富作为主推销售方,总募资近5亿,目前亏损约1.8亿,锁定期已过产品仍未退出。 诺亚财富方面,2017年先是踩雷辉山乳业信用债,随后又卷入乐视钱荒危机,涉及金额达30多亿。 恒天财富方面,其与ST天马合作推出的项目目前尚在存续期内,但合作方ST天马已深陷泥潭,股票戴帽。一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双方合作推出的并购基金,恒天募资作为优先级,但ST天马的劣后资金或并未到账,对比投资报告与公开信息,其所投项目出资额涉嫌虚报。 产品频频爆雷,市场监管趋严,对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业务增长带来直接影响。 财报显示,钜派集团2017年实现净收入17.06亿,同比增速为51.3%;管理资产规模上,2017年全年募资金额543亿,同比增长近20%,至去年底总资产管理规模达575亿,同比增长59%。诺亚财富2017年实现净收入28亿,同比增长12.5%,2017年全年募集规模达到1174亿人民币,比2016年增长15.8%。 然而到了今年一季度,情况已有所转变。一季报中,钜派和诺亚产品募资规模均有下降,分别减少23.2%和14.9%。 第三方模式风险显现 多位产品投资人、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投资人往往是在产品出现问题后才发现前期募集和运作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规之处,但这些做法在行业内非常普遍。 最典型的问题为销售期夸大甚至承诺收益、忽视风险甚至隐瞒一些关键信息。一位爆雷定增基金的投资人对记者表示,出问题后,才知道自己购买的基金产品是结构化设计投入到一款信托产品中的,销售人员隐瞒了这一信息,导致风险误判。 一位第三方财富离职内部人士向记者举例,在另一款出现风险问题的私募基金产品中,其实合作方存在明显的道德风险,有过多次失信行为,但销售方仍然承接了该项目,而且没有告知投资者和提示风险。投资者也是在事后才得知相关情况。 乌鲁木齐地区一位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人士对记者指出,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尤其是一些激进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宣传和销售产品的过程中明确保本、夸大收益、无视风险提示是较为普遍的行为,甚至在公司层面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在项目合作方面,由于早期跑马圈地、管理粗放,确实还未形成一套筛选和风控机制。 不同于银行等渠道代销,即使是为其他管理人募集资金,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所扮演的也不仅仅是“销售”的角色。多家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在宣传中自身定位为“财富管理者”,强调自身的风控能力。 一位财富管理行业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掌握着庞大的客户资源,他们并不愿意投资人和管理人直接接触,避免客户流失,一旦产品出现风险问题,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多以不是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基金管理人和项目方为由,免除自身责任。“如此增加了风险,销售方面对投资人掌握了项目信息,面对管理人、项目方掌握着客户资源,而经济上不承担亏损后果,法律上不承担产品风险后果。” 记者梳理这些问题产品的基金合同及宣传材料发现,投资人反映的销售人员承诺收益、不提示风险等行为,在最具法律效力的合同层面,均未体现。一位私募领域律师告诉记者,从其经历的类似案件来看,通常这种情况下合同都没有问题,而投资者提供的聊天记录、非正式的宣传材料等,只能作为辅助性证据,很难在法律上追究管理人、销售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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