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法规草案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当年完成项目有20项,预备项目则有43项。 据了解,在当年完成的20个项目中,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有9项,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等;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有11项,包括深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修改)、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等。 在43项预备项目中,法规项目有26项,包括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规章项目有17项,包括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修改)、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改)、深圳市台风暴雨高级别预警响应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