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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宗“标准地”在宜昌成交 企业可直接开工不再需各类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5  浏览次数:136
核心提示:原标题:全省首宗“标准地”在宜昌成交 企业可直接开工不再需各类审批湖北日报讯(记者张乐克、通讯员高炜)8月3日,宜昌高新区
原标题:全省首宗“标准地”在宜昌成交 企业可直接开工不再需各类审批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乐克、通讯员高炜)8月3日,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生物产业园花溪路西侧180亩土地使用权,被湖北金三峡印务有限公司以3464万元竞得,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块土地是全省首宗成功摘牌的“标准地”,意味着我省“标准地”出让制改革迈出第一步。

所谓“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投资强度标准、年税收标准等给予明确,带指标一起竞拍。企业竞得土地后,通过告知承诺后直接开工,不再需要各类审批,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

“拍了‘标准地’,最大的变化是企业不再忙跑证。”湖北金三峡印务公司负责人称,以往,拍下一块建设用地后,要办十几种证照,如规划建设、能耗、污染排放等标准证照,都是“谁拍到谁办理”。这次,宜昌自贸片区这块“标准地”,由政府帮忙办好,跟着拍出的土地一起出让,这一改革举措,让企业彻底摆脱了跑十几家部门、盖各种各样的章才能拿到“准生证”的困扰。“过去光跑这些证就要7、8个月,现在我只要跑一次来参加竞标,拍下来就能直接开工。”

今年5月以来,宜昌在赴浙江等地考察学习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探索试行“标准地”出让改革。这也是继宜昌今年以来推出“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后,再次深化“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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