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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国企驻村带乡脱贫攻坚”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1  浏览次数:54
核心提示:原标题:新疆实施“国企驻村带乡脱贫攻坚”行动 自治区国有企业(含驻疆央企和19个援疆省市国有企业)立足南疆四地州实施“国企
原标题:新疆实施“国企驻村带乡脱贫攻坚”行动 自治区国有企业(含驻疆央企和19个援疆省市国有企业)立足南疆四地州实施“国企驻村带乡脱贫攻坚”行动,发挥国企国资优势,组团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形成国企国资精准扶贫大格局,助力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助力南疆四地州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国企驻村带乡脱贫攻坚”行动。根据《实施意见》,国企将助推南疆农业产业化发展,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作为产业扶贫的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销售和品牌建设;依据规模、行业、对口援疆点和对口扶贫点,采取“组团”式产业扶贫模式,把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中央驻疆企业和19援疆省市国有企业组成4个合力团,分别对接南疆的和田、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四地州,采取“大企业”与“卫星工厂”并举、“兴办经济实体”和“开展资本经营”并进的方式,精准布局企业和项目,规模化、集约化推动扶贫产业发展。目前,中泰集团、新投集团、新业集团、金投公司等国有企业已到南疆投资布局,精选特色产业,帮助培育发展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庭院经济、民族手工业等。同时,积极创办符合当地特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面向千家万户的“卫星工厂”“扶贫车间”,带动当地百姓脱贫致富。开展就业扶贫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在2017年吸纳就业10680人的基础上,确保2018年至2020年新增南疆四地州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1万人,同时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作用,促进就近就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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