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5日讯(记者光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园区和知名品牌。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业,推进农产品清洗、分级、烘干、预冷、保鲜、包装等商品化处理。围绕热带作物、热带水果、特色畜禽、水产品、南药、林木产品、茶叶、花卉、咖啡、种子等产品,以食品生产、药用开发、功能性产品开发等为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围绕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大力发展农业文化创意型加工业。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海南区位优势,加快发展国际农产品来料加工业和拓展“一带一路”市场的外向型加工业。 合理布局大宗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打造“原料基地+产地初加工+园区深加工”的产业集群。 《实施意见》明确,把国内外加工企业在我省新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给予优惠扶持政策。制定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奖补政策,对形成新产能的新(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按当年新增产值的2%给予奖励。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