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洛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学军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2日至3月21日,王学军通过自己或授意他人使用偃师市委农办公务加油卡为其私人名下豫C556W9雪铁龙轿车加油12次,共计加注92号汽油446.16升,合计3076.93元。2018年5月28日,偃师市纪委给予王学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涧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卫晓莉等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24日,卫晓莉与职工边超、张海涛、姬娜、苗晓丽在吉利区学习结束返回途中,擅自改变行程,驾驶公车豫C7790S前往龙马负图寺、汉光武帝陵、王铎故居等景点游览。2018年5月23日,涧西区纪委给予卫晓莉党内警告处分;涧西区监委分别给予边超、张海涛、姬娜、苗晓丽警告政务处分;并补缴相关费用。 3.栾川县陶湾镇中心学校校长席长海违规使用公款为其个人车辆缴纳保险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席长海违规用学校公款为个人私车豫CDD169缴纳保险费用11417.13元,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5月22日,栾川县纪委给予席长海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孟津县朝阳镇民政所所长张保伟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张保伟利用经手给朝阳镇敬老院购买电视机的便利,采取重复报销的方式套取资金5000元。2015年10月,张保伟将此款用于给职工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2017年11月27日,孟津县朝阳镇党委给予张保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洛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