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7月19日16时讯(通讯员 杜昌权 杨振伟)“党工委一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稳步有序推进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7月17日,在彭水自治县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汉葭街道党工委书记唐富学郑重表态。
为加强对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彭水印发了《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本人及其配偶,以及二者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赡养关系亲属的基本信息。同时制定了《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党员在规定时间报告亲属享受惠民资金承建项目或承建服务的情况,主要是资金补助类、项目建设类、政府采购类,由各级党组织进行比对和核查后,按照“分级负责、双向公示”原则,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将报告亲属涉权事项情况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动员部署会上,县委书记钱建超要求,要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织密“笼子”,确保全县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做出实效。彭水县纪委监委成立民生监督室负责该项工作,牵头构建起“彭水县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报告信息平台”,全县各单位依托平台分别建立本系统、本辖区党员干部亲属关系数据库,点击数据库,就可以远程查阅所有党员干部亲属情况及亲属涉权事项情况。
彭水县明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本辖区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报告的亲属信息和涉权事项,县纪委监委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对不如实报告涉权事项情况以及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不说明或不如实说明亲属涉权事项情况的,对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对工作推进不力,审核把关不严,比对核查不细,公开公示不到位的,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大力推动“微权力”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