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金 » 北京 » 门头沟 » 正文

【扫黑除恶进行时】丰宁:聚焦重点问题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5  浏览次数:130
核心提示:原标题:【扫黑除恶进行时】丰宁:聚焦重点问题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丰宁满族自治县聚焦重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坚
原标题:【扫黑除恶进行时】丰宁:聚焦重点问题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丰宁满族自治县聚焦重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目前,该县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失职失责问题15个、问题线索7件,其中正在初核4件,立案审查2件,已查结1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

该县坚持问题导向,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相结合,对近年来查办的基层贪腐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逐一分析比对,看是否存在“有伞未打”问题;与村“两委”换届相结合,出台《关于全面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参与选举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坚决查处4类重点问题:重点查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害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问题;重点查处包庇黑恶势力,为其充当“保护伞”和干预、阻挠查办黑恶势力案件等问题;重点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攻坚战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重点查处在涉黑人员参军、入党、参选、选拔、任用等政治审查、考核考查过程中,把关不严、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问题线索收集共享、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将政法机关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承德市纪委监委)

 
 
[ 大金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大金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