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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集中统一执行行动见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143
核心提示:原标题:泉州中院集中统一执行行动见闻 查封六幢楼 拘传“梦中人”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1日讯 “现在出发!”5月17日上
原标题:泉州中院集中统一执行行动见闻 查封六幢楼 拘传“梦中人”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1日讯 “现在出发!”5月17日上午8时许,随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毅青下达行动出发指令,泉州中院执行局、法警支队干警40余人奔赴南安、石狮,对两起重大案件展开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由沈毅青在执行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执行局政委黄川龙带队执行。欠银行3000多万未履行3幢抵押物被查封“我们已经和银行在谈了,可不可以尽量不查封,先处置担保人财产?”8时40分许,执行人员到达南安市水头镇某机械设备公司执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面对执行人员,该案一被执行人郑某请求道。闻声出来的另一被执行人林某则称执行人员查封厂房会影响其做生意,不愿配合执行工作。林某与郑某系夫妻关系,拖欠银行贷款3000余万元而拒不履行。5月2日,执行人员到抵押物现场查看情况,发现本案抵押物共3幢,其中一幢为宿舍楼,一幢为被执行人名下公司办公楼,一幢提供给四家公司使用,均在经营。经法院向厂房用户释明本案情况,仅一家配合,其余三家均不予配合执行工作。“为节约司法成本,避免在处置担保人财产后又引发担保人向主债务人追偿的司法成本浪费,本案应尽快处置抵押物,经初步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林某、郑某拒不履行,现有抵押物又存在用户不配合的情况,统一执行行动有利于加快处置抵押物进程。” 黄川龙说。当日上午,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3幢办公大楼及厂房进行现场查封,同时对被执行人郑某某、林某某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约谈厂房用户企业,告知其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及厂房用户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下一步执行。随后,执行人员马不停蹄赶赴石狮市宝盖镇某鞋服公司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达8000余万办公室睡觉被拘传10时许,到达石狮市宝盖镇某鞋服公司后,执行人员立刻对该公司办公大楼进行突击检查。“这沙发上有个人在睡觉,可能是蔡某。”正当执行人员以为又扑了个空的时候,透过办公室窗户帘子的缝隙发现其中一办公室的沙发上躺着一女子,遂敲开了门。“你是蔡某吗?”门开了以后,执行人员问。“不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女子先是一懵,后否认道。执行人员要求该女子出示身份证,该女子这才承认自己是被执行人蔡某。蔡某和丈夫张某及张某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涉案多起,标的额达8000余万元,但长期规避执行、行踪不定。确认了蔡某的身份后,执行人员迅速对其采取拘传措施。随后,执行人员现场查封了被执行人公司3幢办公楼及厂房。“我们下一步将依法启动相关评估、拍卖工作。”黄川龙介绍。记者了解到,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泉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向执行难发起总攻。近一周来,泉州中院持续开展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各执行团队分头开展执行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5月9日,执行人员赴泉州市某体育用品公司,对已拍卖成交的房地产及机器设备进行腾空移交,通过做用户思想工作,当场移交房地产5处、机器设备数十合;5月11日,执行人员赴泉州市某机械配件厂,对已拍卖成交厂房用户的机器设备进行强制腾空,调用叉车搬迁大型机床设备10余台,确保拍卖标的物顺利移交买受人。据不完全统计,泉州中院自上周开展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以来,共出动执行人员85人次、车辆15部,约谈被执行人及案件相关人员10余人,现场查封房产6幢,强制搬迁房产5处、机器设备数十台。(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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