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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家平台完成工商变更,真正P2P仅100家!(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65
核心提示:原标题:1830家平台完成工商变更,真正P2P仅100家!(名单) 网贷天下注意到,尽管网贷备案延期,但是备案前准备工作却没有停
原标题:1830家平台完成工商变更,真正P2P仅100家!(名单) 网贷天下注意到,尽管网贷备案延期,但是备案前准备工作却没有停滞,根据2016年8月24日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作为通过备案的重要步骤之一,工商变更很有其必要性,如果平台在从事网贷业务,同时又没有按照要求变更工商登记信息,我们可以说,它并不是真正的P2P,更不可能通过备案。那么,暂行办法下发近2年,各地网贷平台的进展如何呢? 根据企查查数据,截止2018年6月26日,公司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关键字的企业为1830家。 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57号文)规定,“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P2P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因此,我们按照以下三个标准,剔除了部分公司,留下了本文的样本平台 (1)公司注册时间在2016年8月24日之前 (2)运营公司建立了网站供用户线上投资 (3)网贷平台至少发过一个借款项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100家 可以看到,按照上述标准,据网贷天下不完全统计,有100家平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其中,广西省的数量最多为17家,山东有15家,福建有13家,浙江有12家。其余各省份,经营范围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平台为10家以下。 这100家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名单如下。 虽然网贷平台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只是拿到备案成为合规平台的步骤之一。我们依然可以从中看到,网贷平台所在的各地区可能存在政策洼地。 上述名单中的平台有少数是在2016年下半年完成登记变更,绝大部分是在2017年完成登记变更。广西、山东、福建,在各省份2018年5月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中分别排第20、第5和第10位,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数量占比分别排前三位。 除了上述三个省份以及浙江地区,其他各省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平台数量都在10家以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北京、乌鲁木齐暂时未有平台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广东作为网贷大省目前仅有2家平台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从各地对工商登记变更的态度来推测,当地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备案的态度,可以看到:北上广由于平台数量众多,市场情况复杂,监管整治验收持比较谨慎的态度。福建、广西和山东以及浙江,则相对宽松,其余省份视平台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过于主动也不掉队。 完成备案走向合规 或者成为壳平台 仔细分析这100家平台,可以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这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中P2P网贷平台呈两级分化态势,成交量、借款人数、投资人数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部分平台的累计成交量数十亿,且依然发标不断。还有部分平台累计成交量仅百万以下,发标数也屈指可数。 我们认为,在这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中,成交量较大,持续发标的平台为实际运营的平台,这类平台与地方监管部门有长期的沟通,在完成合规,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可能是行业较早一批拿到备案的平台。 实际运营的公司,在变更工商登记的基础上,还有其他动作。如根据监管要求上线银行存管,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平台,以及获取公安部颁发的系统信息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书等等。 同时,部分累计仅发数个标的的平台,极有可能是壳平台,将来可能被转让。57号文中的“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平台,可根据其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为这类壳公司提供了想象空间。 近期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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