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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17岁姑娘遭开水烫伤,检方提前介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9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原标题:扬州17岁姑娘遭开水烫伤,检方提前介入扬子晚报网7月9日讯(记者 于英杰)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扬州17岁
原标题:扬州17岁姑娘遭开水烫伤,检方提前介入

扬子晚报网7月9日讯(记者 于英杰)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扬州17岁姑娘惨遭开水烫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未检科干警第一时间赴案发地派出所,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引导开展相关侦查工作。

经初步查明:6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女,56岁,扬州市宝应县人)因其丈夫与未成年被害人吴某某母亲存在感情纠葛,遂至吴某某家中找对方理论,因被害人母亲不在家,继而与吴某某发生争执,过程中徐某某持开水壶泼向吴某某,造成其身体多处烫伤,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目前正在市级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该院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对下一步侦查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注意调查案发原因,详细掌握案件基本情况;二是持续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受伤情况,根据伤情结果准确定性;三是查明未成年受害人家庭情况,必要时可采取相关救助工作;四是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未成年人案件特殊保护程序;五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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